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斩。夫代大匠斩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注释】民之争利犯法而不畏死,是由于在上之人有为多欲而然。上以利欲先民,民亦争厚其生,故轻死而求利不厌。《吕氏春秋.恃君览》云:"生不足以使之,则利何足以使之矣?死不足以禁之,则害何足以禁之矣?"苏辙说:"政烦刑重,民无所措手足,则常不畏死。虽以死惧之,无益也。"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孰敢?
【注释】使民常畏死:并非是用暴政威吓人民,而是精官简政、轻敛薄赋,使人民生活幸福,以致于人民乐生怕死。为奇:指为邪作恶。
    苏辙说:"(圣人)其治天下也,非为之也,因万物之自然,而除其害耳。所以,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高明说:"民不畏死,指刑罚酷苛民不聊生,则死而不畏,故云奈何以死惧之?民畏死,指教之以道,使民守法,如有诡异乱群者,依法执而杀之,故谓孰敢?"孟子曰:“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司杀者:负责司刑者,也指自然规律中的善恶报应。大匠:按律应处理并能妥善处理其事者。斫:用斧头砍木头,此是指斩杀。代大匠斫:指犯法以律当死者,应由有司治之,代而治之,是谓代大匠斩。希:少。
    圣人治天下,以刑罚所以佐德助治,乃为顺天之度。悬爵赏者,示有所劝;设刑罚者,明有所惧。制断刑罚,则各当其名,以致罪人不怨,善人不惊。但如果是政由已出,专权擅威,生杀予夺,高下在心,或者官场上盛行人际关系网,各级官吏朋比为奸、弄权枉法、纵曲枉直、残民害理,把法律当做可以任意揉捏的面团,则将非但不能治,反而会祸殃自身。
 
意译

 人民不怕死,怎么能以死刑恐吓得住他们?
  倘若能使人民生活幸福,以致于乐生怕死,而有为非作歹者,我严惩不贷,谁还敢做恶?
  犯律者应由司法者惩治。如随意代替司法者惩治,便如同代替木匠砍木材,代替木匠砍木材者,少有不伤其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