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俊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嘎,和之至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注释】赤子:婴儿。德:万物各自适应道而形成的自性本然。
    道德涵养深厚者,好似婴儿,至淳至朴。不任智,不诈伪,行不知所止,居不知所为,而依其本性与物自然相处。范应元说:"含德者,其德不形也。苟彰其德,则薄矣。赤子者,婴儿未孩之时,以譬一毫无私欲伪情也。"

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注释】毒虫;指蜂、蝎、蛇之类。攫鸟:长有利爪的鸟。搏:鹰用爪翼击物。
    顺应事物本性,与其同步而趋,故不犯于物,所以无物以损其全。俗言道:"人无伤虎意,虎无害人心。"若是者,祸亦不至,福亦不来。祸福无有,则平安长久矣!

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俊作,精之至也。
【注释】牝牡之合:指男女交合。朘:男婴的生殖器。作:挺举、勃起。
    赤子筋骨柔弱,而持物握固,以其意专而心不移。婴儿未知男女交合之事,小生殖器却能自然勃起,这是因为精气充足所至。

终日号而不嘎,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注释】嘎:哑。和:和谐,协调,平衡,中和。常:事物的客观常规。
    婴儿有时整天号哭不止,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真气畅通、和谐的表现。而"精之至""和之至"则是这不沙哑的物质基础。
   和谐,乃事物之本,是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阴阳消长平衡的结果。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普遍存在。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一个统一体中。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过渡的,因而是相对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事物的发展就是这种对立统一的过程。追求的这种统一,就是追求的事物和谐。知晓了追求和谐乃是万物自然之理,可谓认识了大道之基本常则;认识了大道之基本常则,可谓是智明通达。

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注释】祥:吉祥,古代有时用作谓不祥。这里即是指后者。心使气:意气用事。强:逞强。
事由其道,虽柔弱也能成功;不由其道,虽逞强而不获。范应元说:"知常久之道者,则因自然而不益生,守和柔而不强壮。不知常久之道者,则欲益生而妄作,是谓妖怪也。欲以心而使气,是谓强壮也。生道无为,岂可益之?冲虚自然,岂可使之?"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注释】壮:强壮。不道:不合于道。早已:完结。消亡。
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自然规律,所以,强盛过头必将老衰,这叫做不合于道,不合于道者,会很快消亡。

意译
 道德涵养深厚者,好似初生婴儿。毒虫不螫他,猛兽不害他,凶鸟不抓他。他虽然筋骨柔弱,但小手却抓握牢固。虽然不知两性交合之事,但小生殖器却常常勃起,这是因为精气充足之故。整天哭啼,喉咙却不嘶哑,这是由于元气和谐之故。
  知晓了追求和谐乃是万物自然之理,可谓认识了大道之基本常则;认识了大道之基本常则,可谓是智明通达。
  贪欲厚生可谓致殃,任性使气可谓逞强。
    事物强盛过头则将老衰,这叫做不合于道,不合于道者,会很快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