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致虚极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注释】致虚极,守静笃:尽量使心灵达到虚寂状态,牢牢地保持这种宁静。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万物生长变化,我因此观察到了它们循环往复的法则。
         事物的生成变化有其共同的基本法则,万物也都遵循着这一法则在不断生灭、变化、发展。自然界中的现象,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诸如昼夜的交替,四季的变换,它们都是由自身运动表现出的一种互补、和谐、均衡。自然是孕育这法则的本体,也是万物返本复初的渊源根本。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注释】芸芸:繁杂众多。各复归其根:最后还是各自复归本性,归复、顺应其赖以生存的"道"。
    大千世界,万物芸芸,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在尽力使心灵达到虚寂的极点,坚守清静达到极点时,我们可以观察觉悟到万物生长变化的循环往复规律。那万物尽管繁杂,但最后还是各自复归本性,顺应其赖以生存的"道"。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注释】归根曰静:复归本性,复归、顺应其赖以生存的"道",便可以平和虚静。静曰复命:能够   平和虚静,便可以说是依从了天道客观法则的命令,回复了天赋的本然。复命曰常:顺应客观自然,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常规。知常曰明:能够认识到这种万变不离其宗是事物演化的常规,可谓是明智。
    人们处理事物,应该把握住道的普遍常规,体会到循道保德是一切事物的根本,抓住这一根本,在实践中则能无往而不胜。孟子曰:“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不知常,妄作,凶。
【注释】常:事物演化的常规,指"道"。妄作:不顾客观规律的胡作非为。
    老子的道指出了宇宙物理与人事必然法则的因果律,自然界的事物都摆脱不了自然律的规矩,所以人也必须修德以依从于道。孟子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这里所说的天、命,指的就是客观自然的必然规律。不依从这常规之道的胡作非为,必定会受到自然法则的惩罚。哲学家黑格尔也认为老子所谓的"道"就是理性、尺度。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注释】容:包容、宽容。公:公正、公平。殆:危险。
    老子哲学不仅仅满足于对道亦即是对万物生成变化规律的认识和说明,而且还要从中确立人生和政治的行为准则。圣人最显著的品格,就是对自然万物与人类社会基本规律的掌握与运用,将自己的行为与天地万物的运行变化规律融为一体。能明白这永恒的客观法则,对事物就会淳厚宽容;对事物淳厚宽容,方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方能全面周到;全面周到,方能符合自然法则;符合自然法则,方是符合道;符合道,方能平安久长,终身没有危险。
  
意译
   尽力使心灵达到虚寂的极点,坚守清静达到极点,万物共相生长变化,我可以观察觉悟到它们的循环往复。
  那万物演化尽管繁杂,但最后还是复归、顺应其赖以生存之"道"。
  复归、顺应其赖以生存之"道",便可以平和虚静。能够平和虚静,便可以说是依从了客观法则之命令。
         依从客观法则之命令,是事物演化的常规。能对这常规有所认识,可谓是聪明。
不能对这常规有所认识,而主观妄为,其结果将是危、殆、险、凶。
  明白了这永恒的客观规律,对事物就会淳厚宽容;对事物淳厚宽容,方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方能全面周到;全面周到,方能符合自然法则;符合自然法则,方是符合道;符合道,方能平安久长,终身没有危险。